在经济社会转型的新时期,劳动关系纠纷呈现出日益多元多发趋势,为有效应对这一挑战,破解劳动关系纠纷多发瓶颈,丰台区总工会主席王振华对权益工作提出了“四诊疗法”,并在工作中积极推行,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较好发挥了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
一、坚持预防式“巡诊”,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巡诊”意即巡回为病人治疗。丰台区总工会借鉴医院“巡诊”做法,加强风险前期监测预防,准确掌握职工需求,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一是切实用好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借助并管好用好市总工会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完善落实联动处置“三早、三对接、三联动”工作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对风险企业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把劳动关系纠纷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第一时间对出现劳动关系预警的企业,及时对接提供劳动争议调解、法律咨询、帮扶救助等服务;第一时间实现与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互联互动。目前该平台已实现市、区、街乡镇三级工会的快速反应,起到了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的作用。二是扎实开展集体协商从源头预防化解劳资矛盾。认真把握集体协商的特点规律,紧紧抓住工资集体协商这个关键环节,着力指导和规范协商中有关协商代表产生、协商准备、议题确定、协商过程、审议通过、审查备案等程序要求,市、区两级指导员多次深入有关企业进行详细讲解和手把手指导,及时发现纠正协商工作中的偏差,特别是切实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难以单独推进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问题,从而确保了集体协商工作质效,实现了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保持在96%以上,百人以上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保持在90%以上,工资专项合同建制率95.7%。2020年签订集体合同331份,覆盖企业总数3443家,从源头有效预防、减少了劳动关系纠纷矛盾。三是深入推进厂务公开确保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积极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包括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在内的民主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增强企业职代会履职能力,落实好职代会职权,坚持企业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培训、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劳动定额管理、劳动纪律、改革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决策事项都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通过开展劳资恳谈会、网上论坛、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有效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目前丰台区职代会建制率已达96%以上。
二、坚持常态化“坐诊”,不断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坐诊”本意指医生在医院等固定地点给人看病。丰台区总工会采取专家“坐诊”形式,使为职工维权诊疗服务就近、方便,更接地气。一是构建“中心--站--点”服务模式。在区层面,成立丰台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配备一名专职律师、一名调解员和一名工会人员,坚持工作日全天“坐诊”,负责接待职工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及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尽力满足职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在街道乡镇(行业工会)层面,普遍设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室,共计24个,对职工进行“一站式”服务。在辖区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点),确保维权工作重心下移,下沉基层,更加贴近职工群众。二是深化“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区总工会加强与区人力社保局合作,在区人力社保局综合执法队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咨询、调解、援助、监察“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实行劳动纠纷调解规范化指导、前置性化解、多元化运作,通过咨询、调解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监察、仲裁和诉讼之前,尽力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搭建起更直接、更快捷的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三是面对面为职工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工会法律援助团队优势,通过“劳动争议律师代理”,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解答、调解、仲裁、诉讼代理等服务。重点针对包括电子商务、网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在内的新业态人员一对一进行法律援助,特别是对其与用工单位因薪资报酬、解聘劝退、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劳动争议纠纷,及时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通过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律师服务热线等形式,线上解答有关法律问题,线下面对面接受咨询,深入问题“诊断”,帮助职工依法理性有效维权。自去年初来,区总工会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共接到仲裁移送案件1974件,调处案件212件,调解成功120件,接受调解人242次,调解成功170人次;共接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指派的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138人次,其中集体案件16件,个体案件92件。
三、坚持针对性“出诊”,帮助引导企业和职工依法维权。“出诊”本意是指医生到病人家里给病人看病,或针对特定患者走出去看病治病。丰台区总工会不断强化针对性“出诊”服务,有效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面向企业和职工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开通工会干部与企业人力资源师线上授课群,聘请资深律师线上或线下开展法律知识系列讲座,免费为200多家企业和农民工答疑解惑。同时,安排优秀律师长期就劳动用工、权益维护等问题进行精准服务,一年多来,区总工会律师团队先后6次到辖区部分建筑工地对企业老板、农民工进行中央和北京市有关政策宣传,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普法教育,进而帮助企业法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切实做到依法招录使用员工,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引导广大职工与企业共度难关,依法理性维权。二是深入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治体检活动。在做好法律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先后对10家企业进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治体检,对其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用工制度、权益维护等进行针对性“诊疗”,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查找劳动用工、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民主管理、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并帮助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方案,提出司法建议。此项工作区总工会在经费预算上大力投入,上不封顶,对企业的法律需求,做到有求必应,应援尽援。三是扎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培育助推共同行动。区总工会积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深入前往有相关培育助推企业开展专门调研,实地参观生产车间、党建职工之家、员工活动中心等,详细了解企业发展现状与培育行动推进情况,认真倾听企业的意见建议,聚焦企业和职工合理需求,找准培育助推行动的发力点,强化慧企政策宣传,让企业及时了解享受政策红利,督促企业检视在劳动关系和谐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企业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方面建言献策,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去年,市、区两级工会组织对辖区内3家培育企业投入培育经费12万,今年预计为区内11家培育企业继续投入30余万元。
四、坚持多方联合“会诊”,确保侵权问题“药到病除”。“会诊”本意是指几个医生共同诊断疑难病症,现常用来比喻几个方面共同研究解决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区总工会积极借势借力,整合资源,联合多种力量,对维权难点问题实行“会诊”攻关。一是建立区劳动关系纠纷多方联动处置机制。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和区工商联(企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沟通联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适时组织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在指导劳动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分流分管劳动争议案件等方面,坚持三方协作共管共赢。二是推行“工会+法院”诉调对接机制。区总工会扩展劳动争议六方联动机制作用,今年3月与区法院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工作的合作协议》,明确对起诉到法院的适宜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区法院向区总工会发送调解委托书,委派或委托区总工会调解,引导更多劳动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结案。《合作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丰台法院共向区总工会委派劳动纠纷案件30余起,其中3起为群体性案件。五一劳动节前,双方携手联动,10天成功调解一起关于劳动争议的福利待遇纠纷。同时,在联动调解追讨薪酬的群体性纠纷时,针对农民工们想要寻求法律援助的诉求,区总工会依托下属王佐镇总工会成功帮助十几名农民工高效便捷的获得了法律援助服务,让他们可以安心外出务工,令农民工们非常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