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家事,更是国事。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要始终牢记“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发挥好公共就业服务作用,切实把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抓好,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擦亮民生幸福底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5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服务对象覆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和各类用工企业,实现招聘信息不断线、就业服务不停歇,持续打造“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品牌。(1月10日 人民网)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就业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覆盖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年均为1亿人次劳动者、5000万户次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促进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为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就业公共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完备的就业公共服务有利于为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提升劳动者职业能力、畅通劳资沟通渠道等,进而改善就业市场。就业公共服务是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实施就业失业管理、落实就业政策的重要载体,建设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支撑,更是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的基本标志。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离不开完善的就业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就业环境。当前,要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体系,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优势,将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作为关键抓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水平,形成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工作机制和强大合力,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民生之本。
扎实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就业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统筹调配服务资源,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主体多元化,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依托城乡社区加快推进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等示范性基层就业服务站点建设,形成覆盖城乡、便捷可及的公共就业服务圈,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通过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让法律和制度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努力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就业是家事,更是国事。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要始终牢记“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发挥好公共就业服务作用,切实把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抓好,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擦亮民生幸福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