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按时足额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目前由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如果企业因关闭破产和经营困难等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导致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医疗费报销待遇,在这种情况下,为减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从明年1月1日起,将退休人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与单位缴费情况脱钩,确保退休人员能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以往所欠报销费用由原单位逐步解决。
同时,因单位欠费造成退休人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目前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在社会化管理之前,由于原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造成部分人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新政策出台后,可以按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关规定进行报销。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在新政策实施前因为单位欠费而导致退休人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只要保留的医疗费用单据合法有效,就可以报销。午报记者闵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