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史隽报道 虽然离大学毕业还有半年之久,但很多应届学生纷纷赶场参加招聘会,然而一些用人单位以应届生还没有领到毕业证为由拒绝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大学生应该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省工会法律服务中心陈炳泉肯定地说。记者从一些用人单位了解到,虽然他们愿意现在接收应届生,但是考虑到应届生还没有领到毕业证,因此只能以实习生的身份到单位工作,直至7月领到毕业证为止,可算正式员工。这期间,只签订实习合同,不承诺任何保险待遇。
陈炳泉告诉记者,一些用人单位以“实习”来搪塞应届生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实习是指尚未毕业的学生以学习为目的,到用人单位参加实践,巩固课堂知识,不仅没有工资,还要由学校或个人向企业交纳实习费。而应届生到招聘会求职,走的是员工招聘的程序,因此他们应该享受和其他员工相同的待遇,不能因为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证,就对他们另眼看待,否则一旦发生劳动关系纠纷,用人单位将面临法律风险。
陈炳泉提醒正在求职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一些用人单位所言“应届生不算劳动者,不纳入《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的观点是错误的。应届生和其他社会人员一样,只要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工作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和劳动者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