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已经按照 《劳动合同法》重新修订了公司内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那么,公司现已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否要重新签订修改后的劳动合同书?
答: 《劳动合同法》第97条中规定: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按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劳动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无需重新签订。但劳动合同中与 《劳动合同法》相冲突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将无效,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实际上,最好的处理办法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经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 (本报法律事务中心特邀律师 马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