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空空调器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北京空调器厂,是我国最早的空调生产企业。20日,在这家企业工作了20多年的老职工与企业对簿公堂,揭发企业管理层借改制之机将数百万的集体资产划归私人名下,隐匿了1万余平方米的厂房土地不予登记评估。
“这座教学楼(见图)就是我们的厂房。”走进自己工作了一辈子的地方,原告一方的代理人吴桂莲显得很兴奋。“这片地是1983年国家划拨给我们厂的。有10000多平方米。我们厂花了29万元购买了使用权。现在,让他们给了一所学校。”吴桂莲从一大堆案卷中抽出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上面写着使用者是北京空调器厂。
吴桂莲说,这片厂房也快被转让出去了。厂子一旦倒闭,土地就名正言顺成了别人的。这是我们这些老工人最担心的。”
昨天,在海淀法院上地法庭,吴桂莲与北京北空空调有限公司又一次坐在法庭的两侧,成为原被告双方。吴桂莲是以一名同事的名义起诉的。这名同事还保留着股东的名义。她在空调器厂还有1万元的股份,是合格的权利人。
吴桂莲在起诉状中指出,2001年的改制程序是伪造的,改制时的股权分配不合理,26位高官涉嫌私分590多万的集体资产。工厂的资产评估漏掉了土地使用权这重要的一项。要求法院撤销改制决议。“做出改制决议的这次职工大会没有公开。这些签名我们怀疑是伪造的。
吴桂莲的律师使用了《物权法》第63条的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北京北空空调器厂的代理人表示,2001年的改制经历了职工代表大会,当时65位职工代表里有44人表示赞成改制。是合法有效的改制程序。“我们认为,撤销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新闻背景
改制程序引质疑
吴桂莲告诉记者,北京空调器厂是集体企业,生产大型制冷设备。1993年,北京空调器厂经历了第一次改制,由集体改为股份合作制,厂里的700多职工人人有份。大家每人掏了几千元入了股,每年拿分红。但是,后来厂里规定,职工离职强制退股,只退股金。2000年,吴桂莲退休,拿回了当初自己入股的2000元钱。
吴桂莲说,事发是在2005年。厂里有人发现工厂已经在2001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制”,成为北京北空空调器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的股东是厂里的26个领导。其中,厂里的一把手当初入股的6万元已经增值为56万元。而大部分职工已经基本上没有股权了。“他们26个人占了64.5%,其他人只有30%多的股份。”之后,职工又发现了更为严重的事情——工厂所使用的土地不在改制时的资产评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