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办处(经办机构):
根据全总互助会《关于废止中互字[2020]4号、6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经北京办事处(保障中心)研究决定,于2023年2月22日起终止疫情防控服务保障相关措施。
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