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办处: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代办处管理费的使用,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基层代办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及总会关于规范费用预算及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办事处对代办处管理费回拨方式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费回拨方式
(一)一次性申请回拨
1.外聘、专职人员费用;
2.交通费、租赁费、伙食费;
3.办公费、书报费、邮资费;
4.会议费、培训费;
5.单项资产1万元(含)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支出;
6.单项支出1万元(含)以下的印刷费、宣传费;
7.互助互济慰问支出。
属于上述项目的,代办处可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批复金额一次性申请全年管理费额度,办事处审核通过后予以回拨。
(二)单次申请回拨
1.单项资产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支出。
2.单项支出1万元以上的印刷费、宣传费、会员活动支出。
属于上述项目的,代办处需事前单次申请,办事处审核通过后逐次回拨。
二、 管理费回拨原则
1.根据预算批复及代办处申请予以回拨。
2.先行消化历年结余资金,账面结余不足时可予以回拨。
3.凡是经办事处组织的基层单位外出培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将从该代办处当年度管理费中抵扣。年度末,办事处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将抵扣明细表下发给相应代办处备案。
三、管理费回拨申请材料
代办处申请回拨管理费时需提供《申请说明》、《管理费回拨申请表》(附件1)、申请日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属于单次申请的还需提供《商品购置申请表》(附件2)、会议纪要及询价、比价过程的相关资料等。
四、管理费回拨流程
1.代办处将申请材料报办事处合规部,合规部根据总会及办事处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办事处主任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财务部予以回拨。
2.申请金额超过30万元(含)的,合规部将针对申请事项出具批复,30万元以下的申请项目以回拨资金到账为准。
五、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联系方式:办事处合规部 67697726
办事处财务部 67697595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