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某公司一名职工突发急性心肌梗塞,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但因病情进展迅猛,职工不幸离世。突如其来的变故给职工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打击,高额的医疗费用也让这个普通家庭面临沉重的经济压力。据悉,该职工所在单位自2023年起持续参加综合互助保障B3及住院医疗保障活动。海淀区工会得知职工出险情况后,积极协助家属准备、申报理赔材料,北京办事处根据保障活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互助金48,000元、身故互助金48,000元、住院津贴互助金480元、住院医疗互助金9,177.67元,共计105,657.67元,为职工家庭提供了有力支持。
突发重疾令人猝不及防,不仅给职工本人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压力,也在短时间内产生较高的医疗支出和生活负担。此次多项互助保障待遇的及时给付,在关键时刻为职工家庭提供了切实支持,帮助家属缓解了部分压力,也体现了职工互助保障在应对突发重大风险时的实际作用。
本案例涉及综合互助保障B3和住院医疗两项保障活动。其中,该职工突发急性心肌梗塞,属于综合互助保障B3中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获赔重大疾病互助金48,000元;后因病情进展迅猛不幸离世,符合附加身故保障责任,再获赔身故互助金48,000元;住院治疗期间,还根据有效住院天数获赔住院津贴互助金480元。其参加的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则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对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一)部分医疗费用按比例核算,给付住院医疗互助金9,177.67元。
除本案例涉及的重大疾病、住院津贴和附加身故保障外,综合互助保障B3还涵盖女职工特殊疾病(限女性职工)、意外伤害等保障责任,其中女职工特殊疾病最高保障30,000元,意外身故或意外伤残最高保障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