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职工立足本职进行岗位创新,对获得职务发明专利的一线职工进行资金助推,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高端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及节能环保产业等符合首都产业发展的领域。
一、助推对象
职务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二、助推条件
1.授权公告日在上一年度期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此项发明专利已在企业生产中得到应用。
2.发明专利应为基于岗位创新的职务发明,第一发明人应为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一线职工。
三、助推标准
每项职务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助推资金,市总工会与区、局、集团(公司)工会按1:1比例分担。每人每年最多享受一次助推。
四、基本流程
五、基本程序
申报:填写职工创新发明专利助推申报表并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企业应用证明等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单位工会及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审核盖章后,提交至市总工会。
核准:市总工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定,确认其真实、合规。
资金划拨:原则上在核准通过后3个月内资金发放至职务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