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优秀职工创新成果进行转化应用经费资助,每年评选60项,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30项。经费资助标准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一、申报条件
各单位在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且在本年度完成技术成果整体应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2.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
3.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
4.为促进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操作方法;
5.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突破;
6.国外先进技术国产化的研发;
7.在高技能人才建设、技能培训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
凡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政府投资或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攻关取得的成果,不在推荐评选之列;已获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成果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要求
认真填写首都职工自主创新成果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图片、视频、产权专利证明、第三方或鉴定机构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研发报告、科技类获奖证书、转让推广价值效果.、创造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文件、成果完成团队劳模情况证明及职称证明等。同一项目组或完成人申报多个成果,需分别准备申报材料。
三、基本流程
四、基本程序
1.申报。工作室填写创新成果申报书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经项目所在单位工会及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初审通过后逐级推荐至市总工会。
2.评审。市总工会组织专家对进入评审程序的成果进行评审,确定一、二、三等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