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
第三部分 重点任务
一、保障职工政治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一)加强职工队伍党建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牵头协调,企业(行业)代表组织、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协同推进职工队伍党建工作格局。积极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推动在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和企业车间班组、工程项目中建立建强党的组织。重视在生产服务一线、重要创新领域、重点攻关项目、重大建设工程以及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职工中培养发展党员,重视在劳模工匠、技术能手、创新人才等优秀职工骨干中培养发展党员,提高职工党员比例。持续提升“两新”组织“两个覆盖”质量,构建精准科学的引领服务机制,推动“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改善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大力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探索“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服务功能、组织功能。
(二)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健全完善产业工人参政议政制度,提高产业工人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积极推荐产业工人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人选。做好一线工人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提案、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加强一线工人代表和委员履职的培训学习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评比向产业工人的倾斜力度。做好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工作。
(三)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动职代会等工作纳入国有企业党建巡视工作内容;推动单独建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推动区域(行业)职代会对中小微非公有制企业实现有效覆盖。指导企事业单位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落实好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坚持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方案、集体合同草案等涉及企业重大决策、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深化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接待日”“交心日”“恳谈日”等活动,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参与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出台《关于深化市管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企业民主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将企业民主管理情况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列入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到2025年,全市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建制率达到94%,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达到94%。
专栏1 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
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企业党委要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进行严格把关,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
(四)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平安北京建设,建立健全组织建设和责任落实机制、信息员队伍机制、信息报送机制、会商研判处置机制、新闻发布机制、舆情引导机制、协同联动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形成落实“五个坚决”的“1+8”工作机制,即:坚决防止敌对势力借所谓“维权”插手煽动、渗透破坏,坚决防止所谓“独立工会”“民间工会”的出现,坚决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企业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涉及职工的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引导处置。加强职工队伍法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正面舆论引导,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开展“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教育活动,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提升法治意识,引导职工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进一步提升工会新闻发布水平,健全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工会组织在职工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融入党政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在研究制定涉及劳动就业、工资福利、职业安全、社会保险等与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时,工会组织主动参与调研和论证,及时提供合理建议。充分发挥工会界别在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作用,掌握职工诉求,及时献计献策,促进职工权益维护。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积极深化工会改革,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不断健全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坚持“党建带工建”“两步走”等工作举措,深化职工沟通会、企业沟通会“双沟通”机制,加强街道(乡镇)工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建设,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产业新业态为重点领域,加大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力度,扩大工会组织对企业和职工的覆盖面。力争到2025年,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实现全覆盖,全市工会组织覆盖职工达到90%。
专栏2 “两步走”工作举措
以非公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聚焦园区、楼宇等企业职工密集区域,创新“两步走”工作举措。第一步是工作全覆盖,在未建工会的过渡期,对全体职工做到维权服务“向前一步”,整合资源开门办会,吸引凝聚引领职工。第二步是组织全覆盖,在工作全覆盖基础上,运用“单独建、联合建、行业建、区域建”等多种形式,实现组织体系健全完善、组织关系协调顺畅、各项工作规范运行,进一步织密覆盖职工的“组织网”,保证联系服务职工不断线。
专栏3 职工沟通会、企业沟通会“双沟通”机制
职工沟通会,各级工会干部深入社区、楼宇、园区、市场、工地等职工密集区域摆摊设点,利用职工休息时间,集中宣传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和会员服务内容;倾听职工心声,了解掌握职工动态,使工会组织更加接地气、聚人气、有生气,吸引职工自愿加入工会。全市各区总工会每月确定1天作为区级职工沟通日,各街道(乡镇)每周选点开展一次职工沟通会。
二、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一)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职工常态化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等著作和理论读物。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北京市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措施》,建立健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的创新理论下基层长效机制,落实基层联系点、送教到基层等制度,组织专家、学者、先进人物等广泛开展有特色、接地气、入人心的宣传宣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打牢广大职工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开展“寻足迹、听党话、跟党走”职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引领职工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充分利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香山革命纪念馆、北大红楼等党史教育基地,开展党史专题观展活动和实践教育。围绕2025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组织召开系列庆祝纪念活动。充分利用长辛店二七纪念馆等工运资源,组织开展百年中国工运史和北京工运史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党领导的工人运动的光荣历史、奋斗历程、辉煌成就。组织开展北京工运史系列研究。
(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彻落实《北京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北京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深化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四德”建设,举办“敬业八小时、做好今日事”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宣传一批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做好“北京榜样”“道德模范”等举荐工作。践行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方式的价值导向,开展“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专项宣传引导活动,引领职工树立文明新风尚。积极开展文明企业、文明车间、文明班组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展示新时代职工文明形象。
(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好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等评选表彰工作。深入开展“劳动创造幸福”“中国梦•劳动美”等宣传教育,办好“北京劳动者之歌”栏目,广泛开展劳动故事、工匠故事、职工故事宣传活动。组建各级劳模工匠宣讲团,在全市广泛开展“十百千”(十支队伍、百名劳模、千场宣讲)劳模工匠宣讲活动,扎实推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推动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着力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完善劳模管理平台的功能和数据,加大劳模教育培养力度,推动完善劳模政策、提升劳模地位、落实劳模待遇、创新劳模服务工作。推动成立北京市劳模精神与工匠文化发展中心。
专栏4 北京市劳模精神与工匠文化发展中心
北京市总工会与北京城市学院加强战略合作,成立北京市劳模精神与工匠文化发展中心,定期研究弘扬、传播劳模工匠精神的具体工作计划,构建“首都劳模工匠精神文化研究智库”,建设“劳模工匠精神主题文化公园”,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服务和家庭沉浸式教育服务,使之成为集“文化传承、精神培育、技能实践、寓教于乐”于一体的职工课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新阵地。
专栏5 首都职工文化艺术节
首都职工文化艺术节,主要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主题,以身边广大职工为主体,包括音乐大赛、曲艺(小品)大赛、微电影大赛、职工创业创新讲故事大赛、“六创”小故事大赛、“五月的鲜花”职工歌咏合唱比赛、舞蹈大赛、征文比赛、书画作品征集、摄影作品征集等项目,展现和歌颂劳动之美,丰富首都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五)培养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整合利用社会优秀文化资源,依托职工文化协会、职工书画协会、职工文学艺术促进会等社会团体,开展首都职工文化艺术节、五一职工假日文化活动、职工文学创作研修班、太庙讲坛、职工文化主题沙龙等系列主题活动,创作挖掘一大批优秀艺术作品,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组织“非凡匠心”系列职工文化培训、北京职工艺术团慰问演出等活动,把文化服务送到基层一线、送到职工身边。通过短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海报等形式,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提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加强职工书屋建设,开展“阅读经典好书、争当时代工匠”主题阅读活动,引导职工多读书、读好书。
三、加快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在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一)完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制度机制。发挥北京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推动的改革良好局面。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每年制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点,设立工作试点,健全完善协同推进机制、督查考核机制、效能评估机制,推动政策制定与衔接。实施思想引领工程、保障凝聚工程、阵地筑基工程,不断完善首都职工素质提升、技能提升、职工创新及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会建设,定期召开产业工会工作会议,完善与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参与产业、行业政策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政策制定,开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劳动和技能竞赛、职业技术培训、行业集体协商等具有产业特色的工作,更好发挥产业工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作用。
(二)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制度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业培训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育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提升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开发职工素质技能提升网络培训系统,大力推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京津冀技能人才交流合作。联合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职校、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成立“首都职工教育培训联盟”,设立首都教育培训示范点,构建工会特色的职工技能人才培训新模式。拓宽与国际工会组织、港澳台工会组织的交流交往领域和合作项目,培养拥有国际视野的高技能人才。力争到2025年,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39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7万人。
专栏6 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建设
首批认定98家“首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围绕自身专业特长、师资优势、教学经验等,从培训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式等多角度创新理念思路,精心设计精准实施,打造本行业、本区域、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班。
(三)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制度体系。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支持企业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拓展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范围和领域,实行三地职称评审结果互认。注重将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贯穿人才评价全过程。实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推动建立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健全劳动和技能竞赛、北京大工匠选树同劳模评选、职称评定、技术等级认定、工资收入等相融合的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对优秀技能人才和集体给予奖励。健全技能提升奖励机制,对在技能人才培育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个人给予相应技能提升补贴。
专栏7 职工技能系列助推行动
坚持围绕建设高素质劳动者大军,深入推进职工技能助推服务工作,持续开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认定助推、年度创新项目助推、职工发明专利助推、首都职工自主创新成果助推、名师带徒助推,每年制定助推计划,促进职工技能人才不断成长。
(四)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围绕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开展包括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电子商务、互联网开发应用、装备制造、现代服务等高精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内的创新示范引领竞赛。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竞赛区域联动,建立联合办赛模式,每年开展交流合作,打造三地竞赛交流平台。支持和鼓励企业行业、群团组织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创新竞赛形式和内容,逐步向新就业形态和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延伸。大力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五小活动,鼓励职工立足岗位钻研技术、实干创新提质增效。
(五)大力培养造就“北京大工匠”。聚焦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通过社会挑战、擂台比武、专家点评等方式,每两年开展一次“北京大工匠”选树活动,每次选树不少于30名。建立市、区(集团、总公司)两级工匠人才培养选树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工匠人才发现培育体系。到2025年,市级大工匠总人数达到100名,全市各级大工匠总人数超过2000名,叫响“北京需要千千万万大工匠”的品牌。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劳模和工匠人才担任领军人,积极引导企业创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扩大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认定覆盖面,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认定80家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到2025年,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达到800家,全市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总数超过8000家。探索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职工创新工作室联盟,指导开展试点工作,贯通企业创新链、产业链和服务链。健全完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退出机制。
四、“向前一步”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首善之区
(一)完善职工就业保障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冲击影响,依托社会优质用工平台,开发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专区,为劳动者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服务。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以训稳岗。推动各类平台企业充分挖掘科技创新潜能,积极释放新业态新模式催生灵活就业的巨大价值,培育更多新职业、新就业机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提高事业单位招聘比例。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创业担保贷款、职工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加大创业政策支持。持续推进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促进参保人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十四五”时期,城镇调查失业率力争控制在5%以内。
(二)深化集体协商机制。以工资调整幅度、工资分配方式、劳动定额标准等为重点,深化行业、区域(工业园区、楼宇)集体协商,推进协商向非公有制企业延伸,促进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增效。全面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对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和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市、区级培训不少于500人次,实现街道(乡镇)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全覆盖。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加强和改进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定期发布企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工资调控水平和调控目标,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科学合理调整;引导企业落实科学合理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入实施北京市《关于健全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保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保障职工享受生育奖励假期和带薪休假权利。“十四五”时期,全市职工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力争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三)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度机制。加大劳动法律法规源头参与力度,推动修订《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参与《集体协商法》《企业民主管理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积极推动将企业签订、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力争到2025年,百人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健全完善由党委、政府主导,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参加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重点推动工业园区、街道(乡镇)和行业系统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站。健全工会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联动处置机制,协调解决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劳动关系问题。推动落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北京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三年内为100户“两区”新注册高科技企业提供用工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和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打造一批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工会参与调解的联动协作和平台对接,深化劳动争议调解多方联动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诚信系统,进行重点监管和失信惩戒,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纳入诚信典型“红名单”,享受相关激励政策和服务。完善法律监督“两书”制度,发布劳动关系领域典型案例,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行为。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兼职仲裁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专项培训,实现街道(乡镇)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全覆盖,构建劳动争议调解、法援、回访、归档等一体化业务标准体系。进一步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提升12351职工服务热线“接诉即办”工作水平。
专栏8 深化首都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
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健全“调解+仲裁”模式,推动建立“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使更多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快速化解。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要充分履职,加强对劳动争议协商解决的服务指导,区、街乡总工会要推动在有条件的区域(园区、楼宇)、行业设立调解室,配备调解员,开展巡回调解、上门调解,增强调解的权威性、便利性、快捷性。
专栏9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联动处置机制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与专业机构合作,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把社会舆情、产业分析、企业信息、关联数据处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风险监测处置工作的数字化、流程化、专业化,建立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确保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专栏10 12351职工服务热线“接诉即办”工作机制
对涉及职工的合法合理诉求,12351职工服务热线第一时间受理、派单、办理、回复,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12351职工服务热线于2小时内通过12351派单系统反馈处理进展,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列入挂账管理清单库的问题,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月。
专栏11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治体检”三年活动
市、区总工会安排专业律师团队,对纳入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培育助推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共同行动”的企业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协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指导化解矛盾纠纷、听取诉求建议等,出具企业“法治体检报告”。
(四)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研究制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发挥产业工会作用,积极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就劳动报酬、支付周期、休息休假和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开展协商。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推动研究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办法等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灵活用工集中的行业制定劳动定额指导标准。推动平台网约劳动者民主参与,督促平台运营企业建立争议处理、投诉机制。指导推动快递、外卖、网约出行、网约货运、家政等灵活就业人员较多的行业建立、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积极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
五、建立健全高标准职工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
(一)加强职工服务阵地建设。推进“会、站、家”一体化建设,培育壮大基层工会服务阵地。在职工密集地区加大公共区域职工之家、暖心驿站建设力度,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完善休息娱乐、法律咨询、工会服务、智能体验、学习交流等功能,引导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多样服务。到2025年,全市职工之家总数达到1.8万个,暖心驿站总数达到3万个。推进工人体育场改造复建,打造国际一流的专业足球场,保障第18届亚洲杯足球赛顺利进行,满足职工体育健身需求。推进劳动人民文化宫改造升级,助力北京中轴线申遗。积极推动职工文化教育事业、职工疗休养事业、职工互助保障事业纳入国家公共文化、卫生、保障服务体系,强化工会资产服务职工、服务基层功能。推进工会干部学院、工人俱乐部、工人北戴河疗养院改革发展,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专栏12 北京工人体育场保护性改造复建工程
推进北京工人体育场保护性改造复建工程,力争2022年12月交付使用,工人体育场将由综合性体育场转变为一座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专业足球场,满足2023年亚洲杯足球赛办赛要求。
(二)健全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机制。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过程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困难职工生活状况监测预警机制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完善困难职工退出机制。发挥企业在帮扶困难职工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困难职工帮扶与政府救助、公益慈善力量救助有机结合,对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等不同类型的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分类施策,形成层次清晰、各有侧重、有机衔接的梯度帮扶工作格局。大力吸引农民工入会,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提供多样化帮扶救助,帮助农民工解困脱困。深入开展第三轮对口援疆援藏工作,精准帮扶受援地区职工。加强北京市城区与郊区对口协作,引导城市职工走进乡村,加大消费扶贫,助力乡村振兴。
(三)完善职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采取多种方式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鼓励减少青年公寓、廉租房等公共住房承租资格的户籍等限制,改善高精尖产业职工队伍的住房条件。鼓励向非京籍职工子女开放更多公共教育资源,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走出子女上学难的困境。积极开办子女托管班,缓解职工子女假期无人看管的问题。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布局,改善产业工人集聚的各类产业园区的交通状况。加大公共文体设施投入,推进产业园区和公共绿地健康步道、健身设施建设,方便产业工人享受更多的文体服务。整合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推进区域内各类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鼓励企业建立骨干技术人才数据库,精准把握职工队伍建设情况。
(四)打造工会特色服务职工系列品牌。健全完善工会常态化送温暖机制,叫响做实“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服务内容,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文化、送健康、送法律”服务项目。持续实施困难职工家庭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就业困难。持续壮大北京市温暖基金会,抓好专项基金建设、品牌项目建设,加大帮扶困难职工和服务职工困难力度。持续推进“双助力”“暖心伴考”“千企万人”等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壮大职工志愿者队伍。大力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品牌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医疗康复推进计划”“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提升职工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互助险种的保障水平,力争年均覆盖职工会员400万人次,减少职工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现象。推动将职工医疗互助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专栏13 推动职工互助保障创新发展
继续推进医疗互助和意外保障两大项目,持续开展互助理赔基础上的“二次”帮扶救助活动和重大疾病职工日常慰问活动,加大困难职工和劳模帮扶救助力度,适度提高“二次报销”比例;适时调整重大疾病保障活动,增加轻症保障项目;搭载北京工会12351APP推动医疗类保障活动理赔APP个人申报服务,简化职工申报流程,提高理赔服务效能。
专栏14 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帮扶行动
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常态化困难职工帮扶服务工作,动员和吸引社会公益资源,继续开展“爱心互助”募捐行动,推进“一元捐(十元捐)”“大病职工应急送暖”“爱心送福”“公益班车”等品牌化项目建设,推进专项基金建立起多层次临时应急救助机制,服务帮扶重点职工群体。
(五)高水平推进“互联网+”普惠性服务。构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职工服务应用创新体系,整合12351职工服务热线、职工服务网站和12351APP等网上服务职工平台,重点打造媒体宣传、就业服务、技能提升、法律维权、职工帮扶、文化服务等网上服务应用,推行网上普惠服务精准化,提升工会服务平台用户活跃度、满意度。推进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工会服务、企业服务有机结合,实现网上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加强智慧工会建设,整合共享各级工会数据和应用资源,促进工会信息资源开放与应用。
(六)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关爱服务。积极参与性别平等和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修订,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制度机制,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促进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建设,帮助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做好女职工“两癌”检查、“母婴关爱室”建设、婚恋服务等工作。力争到2025年,所有应设置母婴关爱室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实现应建尽建。加强对适龄职工的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重视和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中女职工就业、生育保险、休息休假等劳动保护工作。
六、夯实职业安全基础保障,坚决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向安全服务转变,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修订完善竞赛活动指标,将执法检查与“安康杯”现场核验相结合,进一步发挥考评工作实效。加强北京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建设,形成以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为主导的组织架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项合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继续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完善监管体系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对高风险区域及弱安全意识职工进行重点监管。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推动区域、行业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模型预测、事故预警。
专栏15 “安康杯”竞赛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态化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成立由工会和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竞赛组委会和企业“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把企业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班组安全建设、安全文化建设、职工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等纳入竞赛活动,每年对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考核表彰,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群防群治,进一步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权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职工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适应产业发展趋势和职业健康防护需求,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标准,强化防尘、防毒、防辐射等措施,提升职业场所安全水平。加强高温作业和极端天气作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加强班组长及相关专业人员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应急救助等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大家来参与、安康伴我行”隐患随手拍、职业健康示范企业及健康达人选树活动。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加大健康教育和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力度,推动用人单位改善工作环境和作业条件,加大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力度,不断提高职工健康体检覆盖率。围绕职工体育健身需求,举办线上线下职工主题健身、培训和竞赛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与冬奥冰雪公益体验活动,倡导职工积极参加工间操、健步走等活动,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强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建设,推动基层体育活动开展。
(三)加强职工心理服务工作。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心理服务机构,深入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加强“职工心灵驿站”建设,不断完善“职工心灵驿站”建设的模式及标准,开展专业心理服务。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实施心理指导方案,建立职工心理档案,为职工提供心理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心理指导等服务,传授心理压力调适方法,以及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疏导常识,为职工心理素质提升创造条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与北京市大数据行动计划充分衔接,统筹推进,运用大数据开展心理服务,动态掌握职工心理安全指数和预期。
(四)积极参与首都公共卫生建设。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坚持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不放松,引导企业和职工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规定,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和《首都市民卫生健康公约》的
宣传推广,倡导勤洗手、勤通风、分餐制、常消毒、科学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卫生健康习惯。落实首都
市民卫生健康公约,强化自我健康管理,鼓励企业创建健康食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社会动员,
积极参与疏解整治促提升、城市更新行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社区治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