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19年6月至11月
(二)比赛安排
1.初赛阶段:6月至7月。各级工会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初赛。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分别推选5—10个作品参加市级复赛;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分别推选3—5个作品参加市级复赛。职工个人也可按要求直接投稿。
2.复赛阶段:8月至9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艺术节组委会将成立专家评审组,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
3.决赛阶段:10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比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京彩有我”主题,以“职工”与“国家”的关系为视角,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生动展现北京职工对祖国的赤子之情和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
2.比赛分为小说(中短篇小说3万字内,小小说2000字以内)、散文(1万字以内)、诗歌(朗诵诗、散文诗、组诗、旧体诗词歌赋,总行数200行以内;外一首或多首的诗歌,视为投稿多篇)、报告文学(1万字以内)四个类别。
3.参赛作品为2017年以来未曾在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及新媒体平台上发表过,未在其他区县、省市、国家级比赛参评并获奖的原创作品,每人限5篇(首)以内,一种文体限2篇(首)。严禁抄袭,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4.对所有入选作品,经著作权人授权,主办方拥有结集出版、发行、参赛和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拥有基于该作品进行改编、拍摄、排演、参赛等权利。
5.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6.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接受本次大赛的条款规定。
(四)评选办法
1.组建评审委员会统筹比赛评审工作。评委会由中国作家协会、北京作家协会著名作家、诗人、评论家等组成。
2.复赛采取评审委员会分组阅评,决赛采取评审委员会集中阅评,现场打分的方式。
(五)奖项设置
1.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项设置及数量将根据比赛情况确定。
2.获奖者将获得由艺术节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3.比赛期间,将在市总工会官网、微博、微信、劳动午报、劳动午报新媒体等平台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进行网上集中刊出或出版。
(六)报名要求
1.参赛者应为本市在职职工。
2.报名表格提交要求:单位统一报名的,需填写《北京市第十二届职工文化艺术节“京彩有我”文学作品征集投稿汇总表》,且每篇参赛稿件均需填写《北京市第十二届职工文化艺术节“京彩有我”文学作品征集投稿报名表》,由作者本人分别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与作品一并邮寄。作者个人投稿的,仅需填写《北京市第十二届职工文化艺术节“京彩有我”文学作品征集投稿报名表》,可只签字、不加盖公章,但必须填写所在单位(报名表可从北京市总工会网站www.bjzgh.org和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网站www.bjwhg.com.cn下载)。
3.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并与参赛作品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等材料一并邮寄报送。纸质版需报送两份,请使用A4纸,宋体4号字打印装订,电子版请发至bjzgzw@163.com。报送的纸质版材料,请注明“北京市第十二届职工文化艺术节‘京彩有我’职工征文比赛”字样。为避免影响稿件正常寄达,请尽量选择快递寄送,到付件不予收取。
4.活动具体安排将通过市总工会官方网站(www.bjzgh.org)、“暖微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职工之家”官方微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官网进行公布,请各级工会及时关注。
5.报名时间:截至2019年7月31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天安门东侧)教育辅导部
邮编:100006
联系方式:王老师65116742
李老师65116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