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劳动力市场运行、劳动者选择就业形态和职业发展路径产生了巨大影响。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平台凭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实现了从业者大规模、大范围的组织、调配、任务分派等活动,众多新就业形态正在广泛涌现。北京海聚博源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群团经理、工会主席张伟代表对此提出,探索建立行业工会参与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张伟代表建议:一是加快关于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立法。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发展相关政策的动态供给。二是建立统一的行业智慧管理平台或数据库,采用数字化手段,实时动态管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信息和诉求。三是工会、劳动与社保、组织人事等部门联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常态化开展部门间的议题协商、专项行动。四是政府部门在调整灵活用工产业政策时,要在法治程序下最大限度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要加快完善新业态社保、公积金制度,探索建立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专门的个人保障账户,发挥好商业保险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障作用。五是行业工会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发挥工会服务站作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教育就业培训,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和工会组织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