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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将发放高温补贴!热点问题为你解答
2022
6.15
连日来,全国多地气温不断攀升,北京也开启了高温炎热模式。对于广大劳动者,特别是户外劳动者而言,夏天将增加一项收入——高温津贴。
什么是高温津贴?哪些人可以领?具体标准是多少?一起来了解!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防暑降温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防暑降温办法》规定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高温津贴领取时间

每年6月至8月期间,共计发放3个月的高温津贴。

这些情况下应发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
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注意啦!

1、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2、最高气温超39℃

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5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3、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高温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4、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不得扣减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5、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高温天作业,除了高温津贴劳动者还有很多福利和权益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

合理布局生产现场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发放防暑物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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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健康检查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暑可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一旦中暑,本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应由企业承担;
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标准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
(本文选自微信公众号“暖微工会” 2022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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