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来袭!北京市总工会发布提示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
要闻动态2025年07月11日

今年夏天,北京已发布多个高温预警,最高气温频频突破35℃。高温季节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易发,北京市总工会昨日发布《全市高温天气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各用人单位,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性中暑事件,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劳动健康权益。

遵守作业时间要求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劳动者因高温停止工作或缩短工时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工资。因工作性质、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针对高温危害采取综合控制措施,减少劳动者的高温接触时间,进一步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力度,同时做好防范高温中暑应急准备工作。

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各用人单位要强化劳动者高温作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开展针对夏季高温、雷电、暴雨等特殊天气下的安全防范知识与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全员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基础防护知识。

■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以及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加强劳动保护力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高温作业劳动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降温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为员工提供适宜冲洗场所。

■按照《北京市高温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单位防暑降温应急预案,认真组织演练,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并及时送达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因高温作业引发职业性中暑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做好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工作

■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全市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要充分运用自身资源,拓展工会驿站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夏送清凉”服务活动,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劳动者避暑休息提供便利,与各用人单位携手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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