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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规的修订是首都工会工作迈向法治化新征程的重要标志。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北京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进行相关内容解读。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共七章五十七条,分为总则、工会组织、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工会组织、工会的经费和财产、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明确本市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规定了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具体职责。三是加大劳动者入会权益保障力度,明确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同时明确相关工会组织要推动在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建会,帮助和指导平台用工劳动者入会。四是推进工会工作规范运行,进一步明确工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对工会建立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运用数智化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提出要求;在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方面,规定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以及国家级、市级开发区(产业园区),可以建立总工会。
据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执行好、落实好《实施办法》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和系统培训,推动各级工会干部将学习《实施办法》与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与落实日常重点工作一体推进,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要统筹用好工会“报、刊、网、微、端、屏”全媒体矩阵,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声势。要用好北京市工会法治文化阵地、职工服务中心、工会驿站等工会普法阵地,在服务阵地设置普法专区,让《实施办法》走进基层、惠及职工。要将《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与推进工会重点工作相结合,强化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切实把立法成果转化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实效。
在答记者问环节,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本市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主要成果。近年来,我市已经培育大国工匠13名、北京大工匠118名、职工匠师235名;在工匠学院建设方面,全市首都工匠学院达到28家,带动各区各产业建立区(产业)级工匠学院59家,8家首都工匠学院建设成为全国总工会重点支持的工匠学院,以劳模工匠和高技能人才为领军人,建成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862家。这些成果不仅拓宽了产业工人的成长路径,也促进了跨区域合作与创新资源的共享。此次修法,进一步明确本市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适应北京城市战略定位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造就一支符合首都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