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总工会、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工商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单位,各产业工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社会保障局 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2月7日
北京市“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首都劳模工匠等高技能人才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和广大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结合《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需求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需要,创新劳模工匠助企服务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协调各方资源、主动跟进服务,进一步提升职工技能水平、激发职工创新热情,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以劳模工匠助力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企业技术难题和职工技能短板,着重解决产业行业共性工艺技术难题,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服务,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全市每年度组织不少于 2000 人次劳模工匠进企业开展技术帮扶、技能培训等活动,为企业解决不少于 1000 个技术难题,帮助不少于 1 万人次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推进机构。“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北京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领导下,以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为主体成立推进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服务行动落地见效。
(二)组建服务队伍。从全市各级劳模、劳动奖章、工匠人才、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军人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中招募服务队员,依据专业特长、行业类别等成立技术创新、技能培训、综合服务等队伍,建立“资源清单”。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对应成立本级服务队。各区劳模工匠人才可同时兼职两级服务队。
(三)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机构成员单位设立联络员,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适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研究问题。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加强对企业技术难题、业务需求的调研摸排,梳理归纳形成“需求清单”。健全“资源清单”“需求清单”匹配
机制,构建“企业提出需求—劳模工匠接单—组织实施帮扶”的闭环工作流程。
(四)全市动员部署。召开工作会议,印发行动方案,部署北京市“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市级进行典型示范,各区广泛组织动员,推动形成劳模工匠广泛参与、系统上下融合贯通的劳模工匠助企服务工作格局。
(五)开展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企业需求,通过入企帮扶、项目攻关、宣传宣讲、搭建平台、结盟结对、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分行业分区域、有重点有步骤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
四、重点任务
(一)技术支持。组织劳模工匠技术创新服务队深入企业,通过现场指导、技术辅导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促进企业发展壮大。聚焦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引导产业行业的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建立劳模工匠服务队,深入产业行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帮助解决产业行业共性工艺技术难题,做大做强产业链。
(二)技能培训。依托首都工匠学院、各级各类工匠学院和首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等平台,组织职工匠师、劳模工匠等师资力量,根据企业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支持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普遍开展“名师带徒”活动,帮助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助力职工成长成才。
(三)创新创造。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鼓励劳模工匠技术创新服务队成员通过兼职参与创新、短期合作、联合攻关、联盟结对等方式,到企业开展技术咨询、产品开发、技术攻关、工艺改进、成果转化等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鼓励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
(四)综合服务。劳模工匠助企服务队在向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攻关等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融入企业文化;传授企业管理、班组建设等经验做法,交流金融、科技等信息,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各级工会负责本级劳模工匠服务队建设。各级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成立信息采集组,负责企业技术难题的征集和上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工商联为活动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各单位各部门加强统筹协作,确保服务举措落地落实落细。
(二)加大保障力度。积极运用数智化手段,结合实际建设企业需求征集和劳模工匠服务平台,丰富完善劳模工匠资源库、职工创新成果库和企业需求库,将企业问题“需求清单”和劳模工匠技术“资源清单”精准匹配对接,提升助企行动的质量和效益。研究制定《北京市“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对各组织实施单位和劳模工匠服务队个人进行专项补助。统筹推进工匠学院、职工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联盟等工作载体建设,形成集聚资源、争先创优、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维护行业规则。劳模工匠服务队在开展技术服务时,避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避免涉及企业专利,避免到同行业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对行动中取得的重大原创成果注重培养使用、转化,协助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要为参与行动的劳模工匠人才在工作上创造条件,在生活上关心照顾,在权益上切实保障。
(四)强化总结宣传。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及时总结一批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对优秀助企服务队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扩大“劳模工匠助企行”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