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会系统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分工方案》
北京市政策文件2025年03月18日

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协会:

《北京市工会系统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北京市总工会十五届委员会第 23 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北京市工会系统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入发展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确保北京市工会系统负责的产改任务落实到位,一抓到底,现制定任务分工方案如下。

一、市总工会负责重点改革项目举措及分工(33 项)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产业工人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1.做实“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开展“北京劳动者之歌”等具有北京特点和时代特征、接地气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教育部

参与单位: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劳动午报社

2.在劳动模范、劳动奖章等评选工作中,加大对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牵头单位:宣传教育部、职工发展部、劳模工作部

参与单位: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劳动午报社

3.创新打造“北京工人大思政课”,把“三个精神”纳入大思政课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宣传活动。支持在大中小学设立劳模工匠兼职辅导员,在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开设“劳模工匠大讲堂”,在高等学校设立劳模工匠兼职导师。

牵头单位:宣传教育部,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

参与单位:职工发展部、劳模工作部,各产业工会,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劳动午报社

(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

4.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加大北京优秀产业技术工人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的推荐力度,提高产业工人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开展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产业工人的教育培训,做好产业工人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产业工人代表列席全市重要会议、重要工作的动员会和总结会,参加重大政治活动,引导产业工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

牵头单位:组织部、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

5.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依法依章程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调整充实市厂务公开联席会议。推进集团职代会建设,扩大覆盖面。推动头部平台企业规范召开职代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牵头单位:权益工作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

6.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政府和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把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列入重要议程。

牵头单位:权益工作部、办公室

(三)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7.推动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制定技能人才发展战略,健全产业工人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工会系统、行业协会作用,开展技能培训服务中小微企业职工。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

参与单位:社会联络部,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8.落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京工发〔2016〕24 号)、《关于贯彻落实〈全总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工办发〔2018〕7 号)等文件要求,推动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确保 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牵头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部、经费审查办公室

9.做好产业工人继续教育工作,鼓励更多高等学校开设劳模和工匠人才、高技能人才学历教育班、高级研修班,举办劳模工匠创新培训营,持续深化劳模工匠、高技能人才境外培训和国际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四)健全职业发展体系,促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

10.实施《首都工匠学院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打造“1+40+N”首都工匠学院体系。开展首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建设。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11.发挥工匠学院、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工人文化宫等社会公益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全国总工会“职工之家”APP 技能学习、职工成果等模块以及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技能强国”网站、“北京工会 12351”APP 等平台载体,向包括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广大产业工人提供普惠制、普及性技能培训服务。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网络工作部

参与单位: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12.搭建产业工人成长发展平台。通过开展技能竞赛、发明创新等活动使更多产业工人脱颖而出,引导更多青年职工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劳动午报社

(五)维护劳动经济权益,增强产业工人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

13.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推动做好《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规修改工作,强化职工权益维护法律保障。督促企业与产业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牵头单位:权益工作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14.健全“普惠性+精准性”服务工作体系。完善工会驿站职能任务和运行机制,推进重点区域 24 小时智能化驿站建设。强化普惠性项目开发管理顶层设计,每年推出服务职工实事清单,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创新服务形式,做实冬送温暖、夏送清凉、疗休养、金秋助学、就业创业、困难帮扶、互助保障、心理健康等精品服务项目,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移动体检。

牵头单位:职工服务工作部、权益工作部

参与单位:职工发展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北京京工健康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温暖基金会

15.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保护。维护产业工人安全健康权益。深化“安康杯”竞赛、职业病防治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筑牢安全防线。

牵头单位:权益工作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

16.推动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健全并落实产业工人疗养休养制度,促进产业工人身心健康。

牵头单位:权益工作部、职工发展部、职工服务工作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17.积极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

牵头单位:权益工作部、社会联络部

参与单位:职工服务工作部,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六)搭建建功立业平台,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

18.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广泛开展各层级多形式的竞赛活动。持续办好各级各类职业技能赛事活动。支持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技能比武,不断激发产业工人投身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19.深化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产业工人立足工作岗位、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广泛开展“四技五小两比”等群众性创新活动。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0.加强产业工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做好首都职工自主创新成果评选和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推荐等工作,开展工匠人才创新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

参与单位:宣传教育部,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1.开展职工创新项目、发明专利、在职职工职业发展等系列助推活动,激励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成果转化。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2.积极建设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鼓励技能人才总结推广绝技绝活、开展名师带徒、攻关生产难题等。鼓励发展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3.实施“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大国工匠、北京大工匠、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重大技术革新、科技攻关项目,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劳模工作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4.开展职工匠师阶梯行动,服务职工教育培训。

牵头单位: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

25.推动企业健全完善班组机制,加强企业班组长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北京市班组长大赛,发挥好“兵头将尾”作用。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七)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26.坚持“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工作思路,发挥“三级联建”机制作用,深化“双沟通”模式,开展非公企业工会建设三年行动、“小三级”工会建设三年行动。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大力推行网上入会、扫码入会等形式,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

牵头单位:基层组织建设部

27.深化北京工匠人才培育选树工程,建立起以大国工匠为引领、北京大工匠(京津冀大工匠)为示范、区级(产业级)和企事业单位工匠为主体、基层一线“能工巧匠”“岗位先进”为基础的多层级北京工匠人才体系。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

参与单位:办公室,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8.加强巾帼工匠培养,充分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女职工部

29.强化产业工人激励表彰。按规定开展表彰工作,劳模等先进评选向一线产业技术工人倾斜。按要求推荐大国工匠、北京大工匠等优秀产业工人到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推动党委(党组)联系专家制度落实,工会主动做好提供服务、搭建平台工作。

牵头单位:组织部、劳模工作部

参与单位:职工发展部,各产业工会

(八)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合力

30.加强各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组织推进机构建设,健全完善会议研究、分类指导、专题培训、评价考核、总结交流等工作机制。市产改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建立工会系统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改革举措落实。

牵头单位:职工发展部、办公室、研究室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市总工会机关相关部门,相关直属单位

31.研究制定北京市“十五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研究室

32.加大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教育部、职工发展部

参与单位:各产业工会

33.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课题研究。

牵头单位:研究室、职工发展部,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

二、市总工会负责的参与任务(18 项)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产业工人中落地生根,结合实际做好网上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抓好主题宣传教育,开展普遍轮训。

参与单位:宣传教育部,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劳动午报社

2.鼓励支持大国工匠、北京大工匠、高技能人才参加国情市情研修,鼓励支持产业工人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参与单位:组织部、职工发展部

3.完善基层劳动关系治理机制,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标准化工作。推进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积极推进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参与单位:权益工作部

4.加大主流媒体对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宣传力度,加强产业工人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制作播出、创作出版更多反映产业工人风貌的宣传片、影视剧、网络音视频、文学艺术作品等,营造崇尚劳模、尊重劳动、尊崇工匠的社会氛围。

参与单位:宣传教育部,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劳动午报社

5.健全完善产业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参与单位:职工发展部

6.深化首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发挥职业学校优势,面向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育建设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

参与单位:职工发展部,各产业工会

7.把大国工匠、北京大工匠、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体安排统筹考虑,支持各区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

参与单位:组织部、职工发展部

8.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参与制定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产业工人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

参与单位:权益工作部

9.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探索对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激励等。

参与单位:权益工作部、职工发展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

10.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参与单位:权益工作部

11.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转型升级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统筹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保持产业工人队伍稳定,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强转岗培训,提高产业工人多岗位适应能力。

参与单位:权益工作部、职工发展部,各产业工会

12.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就业服务,搭建校企对接平台。

参与单位:权益工作部,各产业工会

13.改善产业工人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制造业岗位对青年的吸引力。

参与单位:权益工作部、宣传教育部,各产业工会

14.开展“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等服务行动,全力稳就业、保用工。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加大公益法律服务惠及农民工力度,保障合法权益。

参与单位:权益工作部、职工发展部,各产业工会,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15.发挥企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主体作用,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效显著的企业,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工会等按规定予以表彰和相应政策支持。

参与单位:劳模工作部、职工发展部、权益工作部

16.完善产业工人评价机制。推动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

参与单位:职工发展部,各产业工会

17.建立北京产业工人队伍数据统计、调查、监测体系。

参与单位:职工发展部、网络工作部

18.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参与单位:办公室、组织部、职工发展部

三、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负责任务

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对本地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工作负牵头抓总责任,推动本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组织推进机构建设,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地区实际和特点,立足区域发展定位,发挥工会优势,加强分类指导,聚焦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重点工作,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要营造全社会关心、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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