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中央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宣部、文化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精神,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繁荣文艺创作,丰富首都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引导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构筑精神支柱、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北京市总工会拟开展“中国梦·劳动创造幸福”首都职工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北京市总工会
承办: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北京职工艺术团
活动组委会设在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2015年5月
三、活动宗旨
此次活动旨在引领志存高远、实干兴邦、劳动光荣、爱岗敬业的社会风气,通过创作实践、作品征集、委约创作、歌曲展演(播)、唱片出版、交响音乐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和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把职工歌曲创作活动的影响推广到全社会。
四、活动内容
(一)第一阶段:歌词、歌曲作品征集
1.作品要求
(1)歌词或完整歌曲均可。
(2)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从不同的角度讴歌祖国建设、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颂扬劳动模范、倡导岗位成才、传递社会正能量,反映广大职工群众爱岗敬业、为实现“中国梦”而拼搏奋进的精神风貌。
(3)作品要求源于生活、有感而发、以小见大;旋律优美动听、易唱易记,富有时代感和感染力。
(4)作品的体裁和形式不限,要求风格多样,推陈出新。
2.征集方式
(1)系统征集。向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下发活动通知,进行系统内征集。
(2)社会征集。通过新闻媒体及市总官方网站对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拓宽、便捷征集渠道。
3.投稿要求
(1)参评作品须为近年来创作并未在国家级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词、歌曲作品,每人限报3首以内。
(2)由各级工会组织集体报送或作者个人报送均可,但不得重复报送,否则视为无效。
(3)有条件者可提供作品CD小样。
(4)作者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性质出版、演出、录制、发行、传播等宣传推广的永久性使用权。
(5)若因作品侵权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6)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4.作品评选
(1)评选分为初选和终评。组委会将邀请词曲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比。
(2)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对系统报送单位设优秀组织奖,具体数量根据作品情况而定;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或奖品),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3)由媒体发布评选结果。
5.报送方式
(1)邮寄报送:作品须用A4纸打印,一式六份。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天安门东侧)策划演出部,邮编:100006。信封外请标注“‘中国梦·劳动创造幸福’歌曲创作征集活动来稿”字样。
(2)报送作品时,需同时提交《报名表》,与作品一并邮寄至上述地址。(《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bjwhg.com.cn/)
(3)截稿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以邮戳为准)。
(4)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接受本次征集活动的条款规定。
(二)第二阶段:以第一阶段评选出的优秀歌词为题材,公开征集原创作曲
1.作品要求
(1)歌词必须是组委会公布的“第一阶段”评选出的优秀歌词,公布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
(2)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从不同的角度讴歌祖国建设、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颂扬劳动模范、倡导岗位成才、传递社会正能量,反映广大职工群众爱岗敬业、为实现“中国梦”而拼搏奋进的精神风貌。
(3)作品要求词曲结合紧密,旋律优美动听、易唱易记,富有时代感和感染力。
(4)作品的体裁和形式不限,要求风格多样,推陈出新。
2.征集方式
(1)系统征集。向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下发活动通知,进行系统内征集。
(2)社会征集。通过新闻媒体及市总官方网站对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拓宽、便捷征集渠道。
3.投稿要求
(1)由各级工会组织集体报送或作者个人报送均可,但不得重复报送,否则视为无效。
(2)每人限报3首以内,有条件者可提供作品CD小样。
(3)作者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性质出版、演出、录制、发行、传播等宣传推广的永久性使用权。
(4)若因作品侵权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5)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4.作品评选
(1)评选分为初选和终评。组委会将邀请词曲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比。
(2)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具体数量根据作品情况而定;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或奖品)。
5.宣传推广
(1)由媒体发布评选结果。
(2)举行颁奖音乐会和作品研讨会。
(3)出版优秀作品集。
(4)推荐优秀作品由北京电视台、电台播放。
(5)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各种比赛、演出活动。
6.报送方式
(1)邮寄报送:作品须用A4纸打印,一式六份。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天安门东侧)策划演出部,邮编:100006。信封外请标注“‘中国梦·劳动创造幸福’歌曲创作征集活动来稿”字样。
(2)报送作品时,需同时提交《报名表》,与作品一并邮寄至上述地址。(《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bjwhg.com.cn/)
(3)截稿日期为2015年2月15日(以邮戳为准)。
(4)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接受本次征集活动的条款规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5116642 联系人:吴镝 侯田媛
附表:活动报名表.doc
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2014年12月9日
本文编辑: 文化发展助推组